銀行信託
為導正殯葬業銷售生前契約商品市場,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於民國91年7月17日公布施行「殯葬管理條例」,不僅在條例中規定,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殯葬禮儀服務業者須具備一定之規模:1.具備禮儀服務能力之殯葬服務業;2.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3.最近三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4.於其服務範圍所及直轄市、縣(市)均置有專任服務人員,且亦在條例中規定,若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的75%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該強制信託措施自民國92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生前契約信託專戶查詢連結:https://www.bop.com.tw/Trust/Testamentary?tni=79&refid=null
板信銀行
電話:02-2962-9170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縣民大道二段68號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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